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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 明安丽(上) 刘超军
家校社协同育人“三位一体”的效果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如家庭人口结构、父母学历及职业情况、学校师资及育人理念、社区资源的开发与合理利用等。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过程中仍存在家庭教育重“智”轻“德”;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连贯性不足;社会教育主体性定位不明确等问题。因此,探索一条健全家庭、学校和社区协同共育机制的实践路径是当务之急。学生成长共同体由学习者与助学者共同构成的团队,可有效解决家校社协同育人、学生个体发展需求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9月全国教育大会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1]。基于“学生成长共同体”理念,家庭、学校和社会是三全育人在主体上的三个重要方面,继续发挥 学校是育人主阵地作用,改变家庭、社会是辅助育人工作的观念。家校社三方协同育人机制运行良好,是切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必然要求。
一、家校社协同育人界定
家校社协同育人是基于共同体理念,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家庭、学校和社会三大主体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开展育人理念、目标、功能、方法、内容、阵地、资源等方面的协作,从而形成科学的育人体系。
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家庭、学校和社会是合作育人的共同体,三者各司其责相互协作形成育人共同体,达成育人的共同目标。首先,家庭是育人共同体的基础。人是家庭的组成部分,家庭伴随人的一生,家庭以人的存在环境方式发挥育人功能。家庭成员的观念、知识、经济、情感、个性、行为习惯等因素,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家庭成员间形成的思想观念、成员工作性质、家庭经济形式、成员身体素质、家庭文化氛围、家庭教育方式都承担着重要的育人功能,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而且家庭教育除了传统的教育责任外还有家族、感情因素进行维系。对受教育者来说,家庭的教育伴随一生。其次,学校是育人共同体最主要的主体。从育人共同体的体系上看,学校育人是最规范的、成体系最强的、影响力最大的育人方式。育人全责法定,育人体系甚至是国家意志,国家以方针、政策获法律的方式规定育人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甚至相关部门依法行使教育权和管理权利,国家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成为教育的直接主体,教育标准或大纲(纲要)是育人的依据,培养的知识、能力、素养(价值观、规范准则、行为习惯、文化知识、学生能力素养)是育人内容,合作开展“传道、授业、解惑”是有效方式,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育人的目标。第三,社会是共同体关键因素。“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学生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部分,社会因素影响育人工作,社会育人也成为育人工作的关键。社会育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社会育人的内容发挥社会资源的育人作用,社会育人的形式是进校开展讲座论坛和出校开展实践、服务。
二、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困境
(一)协同育人理念差异
主体差异导致协同共识不足。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达成协同育人共识,才能精准发力,提高协同育人工作的实效性[2]。实践中,家庭、学校和社会是不同的主体,必然导致各主体因为目标的差异导致育人目标和理念存在偏差,目标共识和育人理念难以统一。首先是家庭育人观念滞后。家庭是人生第一学校,家庭在育人中受家庭的价值观念、文化素养、经济能力、行为习惯甚至从事的主体行业影响。从内容上看,绝大多数家长首先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过度关注学生智育,在五育并举中忽视“德体美劳”;从方式上看,多数家长重视学生考试成绩,忽视学生的兴趣爱好、实践能力、社会意识的培养,阻碍了学生全面发展;从责任主体上看,部分家长过度依赖学校,认为孩子教育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部分家长配合学校和老师的力度不够甚至与学校作对;从教育问题解决上看,部分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解决德智方面的问题,忽视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别是不会解决现代学生的心理问题。二是学校育人认知错位。从教育内容上看,重奖项、重分数,轻动手、轻能力;从主体上看,重课堂怕活动,重安全怕出校,影响了家校社的合作育人、活动育人。三是社会育人不足。社会不愿介入育人,除非工作考核,社会部门不愿参与教育;社会教育内容单一,社会教育限于业务主管领域,部分部门甚至是出了问题才解决问题,没有发挥育人以防范发生问题。
(二)协同责任边界不清
协同育人共同体分工不同导致职责不清。家庭、学校和社会育人是三方的协作,三者存在分属不同领域,分工和配合是协同育人的基础,需要国家以法律或政策来明确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育人分工和职责。明确规定教育内容和职责,以法令的方式界定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教育内容和方式。明确要求和保障技能培养,家庭、学校和社会都承担了学生人生技能培养,技能是人最终生存的能力,国家要以法令的方式明确各自的责任,并强制保障技能培养的物资投入比例,保障技能教育。将育人成绩纳入考核评价,家庭、学校和社会都承担了育人职责,国家应将各自职责完成情况纳入各个领域的评价考核体系,确保三者在育人活动中完成分工的责任。
(三)协同育人渠道不畅
建立沟通与协同渠道不畅。沟通交流是合作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更是家校社协同育人发挥长效作用的重要路径[3]。家校社为代表的育人共同体在主体上板块分散,需要建立沟通交流协调机制。首先沟通与协调方式单一,各自为政,形式上主要以学校建立家校委员会、召开家长会,教师家访(线下和线上),部分低学段的学校建立家长日,社会主要以完成进校园活动为主。单一的沟通方式限制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预期效果,进而无法把握育人核心问题,体现在解决育人矛盾存在配合不够等方面。二是沟通与协调内容不全面,时间不固定。家校协同主要内容是解决问题,少数情况下会召开家长会,内容上以学校主导为主,家庭主动思考教育问题不够;社会限于业务宣传普及,教育的其他问题涉及少。三是缺乏沟通反馈,家校社各自分散,对问题解决缺乏常态的沟通渠道和平台,沟通交流后也缺乏科学、准确、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不利于探索和推广育人成果,从而影响常态的问题解决渠道建立。
(四)资源协同共享不足
资源整合与共享不足。育人资源的多元整合可以实现家校社协同形成合力,强化家校社参与的开放性和广泛性[4]。由于家校社三大参与主体的板块分割,育人资源有效整合不够,有限的资源三方之间及三方内部共享也不足。一是家校社育人资源需要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开发育人资源,拓展资源内容范围,拓宽育人资源阵地,结合信息手段开发适应新时代学生特色的新媒介资源。二是加大育人资源共享,解决区域差异形成的家校社育人资源配置不均的问题,加大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分布偏远的社会资源薄弱学校和地区教育投入,鼓励优质资源向这些地区辐射,促进资源共享。
三、健全家校社协同共育机制的关键点
(一)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以重视家庭教育传统、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为基础,充分发挥家庭对未成年人道德品质、法律法治观念、文化修养、身体素质、生活技能、行为习惯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作用,达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立德树人目标。
首先监护人提升监护素质。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父母是学生的监护人,受制于客观条件,部分家庭还有其他人员作为学生的监护人,无论是何种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是监护人必备的监护素质。提升监护能力,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举办的家庭教育论坛,自觉学习各类知识、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提升沟通技能、和谐亲子关系、营造家庭氛围。同时,在教育方式、教育理念和习惯养成等方面配合学校和社会,恰当处理各类纠纷,构建家校社的协作关系,形成共识和合力,也是监护素质的重要体现。
其次家庭改变育人观念。树立正确的三观,监护人自己改变三观,并以正确的三观教育孩子,营造充满正能量的家庭育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物质观念,单纯的满足物质或以物质收益为评价标准,容易为孩子梳理“唯利是图”“精致的利己主义”等不当观念,应该促使孩子建立物质结合精神的评价方法。改变单纯标准的评价方法,孩子的成长是“成人”,“成人”是基于“育人”,单纯地要求子女学业上的好成绩是“成分”,“成分”是“育分”,孩子教育不是单纯的“成分”,提升孩子思想素质、开拓视野、培养综合能力是对单纯学业分数评价标准的健全。
最后与学校建立对话关系。教育是一项综合的工程。监护人主动配合学校,积极参加学校论坛、讲座、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建立信任和合作的对话关系。监护人与老师建立常态联动关系,与老师定期联系,筹划子女教育和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掌握子女身心和学业情况,解决孩子在校学习和生活的问题,现阶段特别是和老师联系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和方式,提升因材施教、科学施教、高效施教能力,促进孩子全面有个性的发展。
(二)发挥学校主体作用,提升学校教育效果
学校是教育的主体,学校是家庭、社会协同教育的纽带和主阵地,良好的家校社协同共育也必须以学校为主来开展,学校承担这协同培养优秀人才和合格社会公民的主要责任。
一是更新管理理念。学校基于三全育人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更新管理理念。教师需改变传统以教师为中心育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科学的理念,结合信息时代学生的特质,畅通师生联络渠道,关注学生教育的现代化、信息化、民主化、科学化。
二是拓展德育方式。学校建构具有特色的德育管理模式,开展与学生的身体发育情况、学校社会教育的场地条件相适应的德育方式,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力争融入家庭和社会教育因素,形成合力并坚持特色的德育教育,促使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三)广泛拓展教育资源,发挥社会育人作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其他社会团体、社区、企业是广泛的育人资源,学校和家庭依托这些资源,形成教育合力,形成教育的整体态势。
一是开发多主体教育资源。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上向教育方面倾斜,同时通过税务优惠政策调整、发放教育专项补贴等方法以吸引、激励、支持市场经济发展教育公共资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为学校和社会协同育人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5],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为学校、教师和家庭教育提供专业性的指导。社会团体、企业为教育提供实践渠道和阵地,提供丰富的社会公共教育资源。
二是提供文化活动场所。利用政府、社区学习中心、图书室、博物馆等,开展公益性教育活动,举办教育或家庭教育讲座,开展展板、橱窗、视窗媒体宣传,共同对辖区学生的身心施加教育,让家校社三方有效融合以提高全社会的整体素质。
三是发挥家社交互功能。社区应该积极建设文明社区,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家庭评比,创造良好的外部交流环境,丰富家校社共育的教学资源[6]。
四、优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突破措施
(一)建立联络本,提升家庭参与度
学生教育的两个阵地——学校和家庭,两个阵地相互依存但又一定时期独立,需要建立家校联络本,用联络本将两个独立的教育阵地链接起来,便于教师和父母开展交流活动[7]。在联络本上,家长填写对孩子的希望,记录孩子在学校和家庭的表现,登记父母对孩子的态度,填写老师对孩子的评论。提高了父母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参与程度,学校根据家庭的反馈和孩子情况,制定学校下一步教育举措。
(二)开展社会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
发挥社会在育人中的作用,把社会实践活动引入教育,培养学生热爱社会公益、关注社区服务、培养助人为乐等优秀品质。机关、团体、社区和企业与学校合作开展志愿活动、社会实践,让每个学生都参与一定的社区服务活动,提升社会实践能力。此外,还可以让孩子们经常慰问养老院的孤寡老人等一些弱势群体,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精神。
(三)开展假日实践,拓展课余育人空间
家庭、学校和社区要充分利用每年的寒暑假,以项目式的方式让学生开展假日(寒暑假、大假)活动,使他们有一个充实的假期,并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让广大学生切实参与实践,完成一定的社会实践任务,做完项目,展示成果,开展交流,参与评奖,体验做中学的成果,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势必会让学生受益匪浅。
(四)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家校社共治委员会
教师对于部分在校生活自理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比较弱的同学,要与其社区、父母进行及时沟通[8],根据其实际身心发展状态来个性化定制培养学生生活能力的规划,同时对学生的心理加以合理的引导。另外,学校还应在校内设立家长学校,并聘用校内外有关专家或学者来担任辅导员。当家庭遇到困难时,可让家长学校共同研究出最具体的对策,合力寻找孩子产生异常状况的根源,并寻找最佳方法解决。
五、结语
本文的研究工作主要探讨了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协同共育机制的困境、问题关键点及突破问题的措施。立足点在家校社协同育人,落实立德树人、实现三全育人,目标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效果上提高育人效果、助力事业高质量发展。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要求,以实现功能、理念、影响和资源等共同(协同)育人为目标,探索提升家庭、社会参与度,拓展育人空间,完善家校社协机制并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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